從一個故事想到......
聽過這樣的故事:一對父子拉著一只驢到市集去,有人看到說他們笨,有驢子也不騎;父親騎上去了,有人看到,說他沒有愛心,竟然自己騎驢,讓還是小孩子的兒子走路;兒子騎上去了,有人說他不孝,自己騎驢,要父親走路;兩個人也騎上去了,有人說他們虐畜,讓驢子辛苦了!
有人說,如果笙姐用回原有的拍檔,就不會那麼「順得哥情失嫂意」。其實也和以上的故事同樣,如果有異形要說三道四,即使龍梅再聚,也可以說笙姐不濟,一生也只能和一個人拍檔,完全不能用其他人!又或者反黑為白,說她妒忌陳年公主那個在香港賣票賣了一個月仍然未滿;在澳門到了開演當日仍然有票,卻被吹捧成一票難求的演出,所以才回來!
那真是「欲加之罪,何患無詞」!又有人說,即使大家再說什麼,事情也不能還原。其實,要怎樣才算是「還原」呢?那又一定是最好嗎?不是。所以,笙姐想演什麼,想跟什麼人拍檔就去做就好。
另外,世界中充滿選擇,每選擇一次,就是一種比較;比較可以是比各方面的優劣,可以是在兩個或以上,有問題但又不能完全不選的選項之中,取其中害處最輕的!選什麼衣服時要比,選擇吃什麼時要比,選擇喜歡什麼人的時候也是要比......說想自己像某人一般如何又如何,就是拿自己跟人比。所以,說什麼不要比較,其實也甚好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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