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前有一名煙花地中,賣歌、陪酒,不賣身的花魁,在某一年元宵節,她跟一名書生一見鍾情!私定終生!用了自己一半的積蓄去贖身,另外一半給對方做盤川去考狀元,因為這樣,她把所有首飾都賣掉了!有些人知道之後,嘲笑她做大夢!根本不可能會成為狀元夫人!又認為書生不會對她真心!那個書生在上京赴考之前跟她成親,並承諾高中之後,會讓她過珠光寶氣,穿金戴銀的好日子。後來,書生高中了,但卻馬上被皇帝派到其他去當官,不能回去看妻子,只好用俸祿買了一些首飾,叫人送回去給妻子,安慰她。三年後,他終於可以回家了,卻發現妻子已經餓死了!遺骸留在屋中!身上戴滿了金銀首飾!甚至穿著狀元夫人的鳳冠霞帔!為什麼會這樣?因為他的妻子認為,金銀珠寶和鳳冠霞帔,既是她作為狀元夫人的憑證!也是代表了丈夫對她的真心!她寧願餓死!也不願意把任何一件賣掉來換錢買東西吃!她礙於面子!沒有求助!其他人並不覺得身為狀元夫人的她需要幫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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