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專欄作家較早前的一篇文章,說網民把一個聲色藝俱無的選美落選參賽者,完全相反地捧成「女神」,更稱她為「三十七歲的黃花閨女」,是嘲笑她!是一次集體的「網絡欺凌」事件!可是,當事人並沒有覺得不開心,那並不算是欺凌吧?也許可以說是一次集體的「人物實驗」,實驗一下因為集體「說非為是」而紅的人,可以紅多久;實驗一下一個人一直自我感覺良好,可以維持多久!想深一層,那麼自我感覺良好的人,又何止她一人呢?至於因為已經37歲了,但仍是黃花閨女,而會被人嘲笑;這是社會風氣的問題!未嫁姑娘仍是黃花閨女,本來才是正路,為什麼會成為笑柄?以前的人如果要奉子成婚,會說是「先上車,後補票。」;但現在,只想「上車」,「到站」便一走了之,完全不想「買票」的男人,實在多得太可怕!可怕得被認為是正常!令女生到了有年紀,仍然是完碧無缺,反而被認為是可恥!可笑!君不知道在日本有些女生,如果在地鐵車廂內與上色狼,被施以祿山之爪,是會喜多於驚的嗎?她們會將那個視為對她們的姿色的肯定!唉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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